笑死人了!
韓國的法律體系先不管
好~~
SM可以耍賤招
老實說!SM不耍那才奇怪!
重點是…
什麼叫證人沒出庭,所以可以延期丫!
證人為什麼沒出庭
你如果真的重視的話,會沒出庭嗎?
沒出庭,不是等同自願放棄嗎?
SM證人如果一輩子不來,所以是要審一輩子是不是!!
我本來以為,跟大公司會打很久的官司,是因為大公司會一直上訴。。。
好丫!你耍吧!
也是啦!SM很怕的!他真的很怕!因為如果結束了!終審了
那他們就跟JYJ再沒有關係了!他們捨不得我知道!他們不能再抱大腿我知道!
他們旗下的藝人賣不過JYJ
難道他們會放手嗎?不會
我的天丫!!我要鎮定!我氣炸了我!雖然早就猜到!今天會結束?如期的話真的要偷笑了!
只是SM真的很賤!!
是說!!我實在很想也用Twitter還是什麼的方式!
我知道韓國不是網民也很多的嗎?
那個…之前,SM利用自己旗下藝人來發攻擊的twitter->老實說我很驚訝於韓國藝人對自己發言沒摭欄這件事,你看台灣還是哪國的會這樣公開「罵」另一位藝人嗎?不管跟他有什麼糾結哦!!不同台就很了不起了!說實在的!!嗟嗟!!這就是韓國藝人嗎?應該要跟他們說「請不要利用自己的飯去攻擊另一位人士!這樣的行為,與"暴民"無異!!!」
我是想說!!可不可以像今天串連twitter的方式!
把「SM做了丟韓國臉的事」「我們對韓國演藝體系感到失望」…等等之類的!!
廣大發出?讓韓國人知道是SM丟了韓國人的臉,不是JYJ呢?-->因為SM不是一直在說是JYJ
算了!!如果有人要發起!我要第一個加入!而且申請好幾個Twitter來貼!!
我突然想到一句話
「南韓演藝圈!韓流中心!成也SM,敗也SM!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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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個英文版跟韓文版,在twitter狂發。證人沒來就傳喚啊,不然拘提好了。拖到三月真是宇宙有夠離譜。超級不可取的下流招數。
「拘提」->我笑噴了!沒錯!給他抓起來!! 不過是這樣,法律,只能「拘提」犯人啦,證人不受限! 我比較傾向於直接判SM放棄證人出庭作證的權力,直接判他輸!! 不過算了!!我們要淡定! 我覺得,我們聽到都這樣了,那三只聽到,不知道他們會怎麼想! 好想安慰他們、好想跟他們說「我們一起在這裡!!請放心發展吧!」 唉…翻譯成英文去他們Twitter發,不知道他們會不會看厚(沉思)
台灣的話,在民事訴訟法有規定證人的部分: 第三百零三條- 若證人受合法之通知,無正當理由不當場者,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xxx以下罰鍰。 證人已受前項裁定,經再次通知,仍不到場者,得再處新台幣xxx以下罰鍰,病得拘提之。 第三百零五條- 遇證人不能到場,或有其他必要情形時,得就其所在地訊問之。 剛看到裁決部說:對於部分宣判問題,法理性的問題有必要再檢查討論。到下次開庭三月十五日為止時間很充分,希望兩方合作,為了實現圓滿的證據調查。(蝦咪情況=..=) 如果你那句話多reply幾次,他們想不看到也難XD
多reply幾次嗎XD->這個好!而且要同時,瘋狂給他重點個十次上下= =! 不過我還在研究到底要怎樣在twitter上給他們留言! ->厚~真的= =莫非是我老了!好難懂~XD